在統一星巴克花80元買到的是一連串的傷害
http://coffeewa402.pixnet.net/blog/post/25435955
媽媽與星巴克接觸的過程
http://coffeewa402.pixnet.net/blog/post/25434794
統一星巴克毒咖啡腐蝕紙杯完整畫面
http://coffeewa402.pixnet.net/blog/post/25294166
星巴克店長回收毒咖啡畫面
http://coffeewa402.pixnet.net/blog/post/25295078
2008/12/25 臺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調處記錄
http://coffeewa402.pixnet.net/blog/post/25418229

 
  曾經,我們考量企業經營不易,不忍毀傷星巴克辛苦建立的良好形象聲譽。之前,沒有說出更多內情是為了不忍心牽連到那些辛苦的工作人員,體恤星巴克工作人員承受主管交辦的壓力,總是想給他們多留一些餘地,願意體諒他們給他們自省機會和檢討改進的空間,畢竟他們只是吃人頭路,領人薪水的上班族和工讀生。
  一開始雖然沒有讓毒咖啡事件曝光,但是有要求星巴克公司要趕快查明真相,切實檢討改進,避免再傷及無辜,我們本著善念處處為人設身處地著想,這樣的用心良苦非但未獲得星巴克公司感念善意回應,最後竟遭受星巴克公司為了轉移嚴重過失的焦點刻意操作媒體做不實報導,導致本人及家人被誣陷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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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之戒之】
以下資料出自 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7%81%A3%E9%A3%9F%E5%93%81%E5%AE%89%E5%85%A8%E4%BA%8B%E4%BB%B6%E5%88%97%E8%A1%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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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CK網友的留言,
雖然此篇在M&C有關毒咖啡的英文報導不盡然全部屬實,
我還是將其轉錄上來BLOG了。




Taiwan woman seeks damages over soapy Starbucks coffee
Health News Dec 11, 2008, 7:42 G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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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泉保久乳溪州國小事件聲明書
更新日期:2009/02/19 16:12


國小學童飲用保久乳身體不適 光泉公司發表聲明稿


        針對彰化縣溪州國小學童飲用光泉保久乳後,發生身體不適一事,本公司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該校於2月16日上午共有93位師生飲用此產品,其中有17位學童及2位老師在飲用後身體略感不適,本公司在接獲校方通知後的第一時間,立即派遣當地主管趕赴學校與醫院,除了關心及慰問這些師生的身體健康外,並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隨時提供必要的協助。目前這些師生都已於2月17日健康地回到學校上課,而後續未再有該校師生或其他消費者發生身體不適的新案件。


        本事件經查係因產品生產時生產線瞬間跳電,導致CI0902 2009.09.05批號之部份產品發生品質異常,查已出貨30箱;本公司已將此批號架上產品全面回收。


        本公司秉持負責任之精神,除回收CI0902 2009.09.05批號之產品外,為確保消費者的飲用安心,亦針對同時出貨給溪州國小的其他二個批號的正常產品(CH1311 2009.09.01 及CG1310 2009.09.01)進行全面回收。若消費者手上有以上批號之產品,可撥打光泉免費服務專線0800-092-898,本公司將儘速派專人前往處理換、退貨事宜。


        對於本次溪州國小事件,造成師生身體不適,本公司深表歉意,日後將持續秉持『光泉用心 客戶安心』的品質理念,繼續為國人的飲食健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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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公布結果:味全奶粉不含阪崎氏腸桿菌
更新日期:2009/02/10 17:29


行政院衛生署公布檢驗結果:味全奶粉不含阪崎氏腸桿菌


產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是味全公司一貫的堅持信念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2/9公布味全奶粉檢測結果,味全奶粉通過檢測不含阪崎氏腸桿菌,消費者可以安心使用。


2/2經大陸媒體報導謂大陸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去年(97年)8-11月檢測未合格產品,其中包括味全嬰兒奶粉含「偽陽性」阪崎氏腸桿菌,味全公司第一時間即時與台灣媒體及相關衛生主管機關報告此事事實經過,此批含「偽陽性」阪崎氏腸桿菌味全嬰兒奶粉已於當地海關現場銷毀。當日雲林縣衛生局官員亦即時到斗六廠稽核並抽樣帶回檢測,檢測結果於2/9經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公布確定產品符合國家食品衛生安全標準,並且確定不含阪崎氏腸桿菌,消費者可以安心使用。


感謝衛生主管機關(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台北市衛生局、雲林縣衛生局)對味全公司的監督與輔導。味全公司在台灣擁有55年食品製造歷史,對於產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一向採取最高安全標準,不論在原物料採購、產品製成或成品檢驗等程序上,皆以最嚴謹的管理系統把關,將食品安全視為企業生命價值。


感謝消費大眾長期來對味全公司的支持與愛護!此事件造成部份消費者疑慮與擔心,味全公司深達歉意。產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是味全公司一貫的堅持信念,提供消費者健康、安全、美味的產品,是味全公司最謹慎的使命,請繼續給予我們支持與監督。


yahoo 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210/112/1e8n9.html
味全官網:http://210.17.22.9/news/content.asp?CaptionCTID={2556F15B-0147-4AE0-87E0-69391A679E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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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hwa2008 - 星巴克「毒」咖啡?  http://hwa2008.pixnet.net/blog/post/23787788

無意中看到的,原文網址在此:
Mobile01 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很多人模糊了焦點!很多人也很輕易的被統一的發言模糊了焦點!
苦主的用意是否為錢和他是否為了正義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達成一個先例!
在台灣整體消費者權益普遍受官商勾結影響而極度低落下,
這個案件的重點不是苦主能否一夕致富!他的私德根本不重要!
而是統一星巴克的處理方法!統一以其國際品牌造成的管理瑕玼!
在國外是怎樣嚴格的對待、要求這些品牌?
很多人因著相信這些品牌才消費!也因此才會有高昴的「懲罰性賠償」!
但在台灣企業以其品牌坐收高價的同時卻不肯付代價!
如何使在人命不值錢的台灣消費者權益能隨著此事件有所提升!
這才是消費者該有的思維!
今天,也許有人眼紅只肥了苦主自己又沒好處,
但當台灣整體消費者權益因每個事件而上升時,受益的將是千萬的你我!

 
第二頁的回應26中有寫出延遲發佈的原因。
他也寫「若該公司願意喝一口」也可以不要賠!
我比較壞!我要他們喝三杯...XD。
晚發佈沒什麼,這些公司手段都差不多,一開始說得一幅誠懇樣!
讓你期待結果後就開始不冷不熱...。
接著就是拖!看能不能拖到三個月或更久。
在台灣,想和這種大企業追討,不公開訴求大眾輿論,行嗎?
作者要面對的不只是那家門市!是整個「統一集團」! 
以下是 Mobile 個人覺得比較重要的索引 (因為原來回應太長):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18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22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24 (350F)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27 (394,404F)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31 (455F)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39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40 (597F)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41 (612F)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42 (621,630F)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2&t=864849&p=43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864849&p=52 (769)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864849&p=53 (786)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864849&p=60 (896)
如果 300 萬NTD 這叫獅子大開口,那台灣就真的沒有消費者權利了! 
最可悲的是社會整體都為企業「教育」百姓!灌輸的觀念讓人感到悲哀。
 
要先說,個人本身不討厭星巴克。
雖然貴些,但環境討人喜歡。
所以大概每週會去一次,讓自己高興一下。
家附近的星巴克夥伴也都認得我...:P。
也買了好幾個杯子了。
 
這消息讓我難過的是在台灣對消費者權益的畸型觀念:
1. 消費者權益不彰:連消費者自己都批評爭取權益的人!
2. 消費者觀念扭曲:很多人不懂爭取權益和敲詐的分別。
3. 在台商人普遍漠視消費者權益:把台灣的消費者當白痴!
 
這個事件,有的人說是該作者的片面之辭。
但,再怎麼片面,也無論該清潔濟是否是食品級,
「咖啡中本來就不該加上清潔劑販售」
不是嗎?
這樣吧!大便也可以吃啊!養份還很多咧 (很俗的例子...)
是不是健康人的大便加在食物中吃下也沒關係?
統一星巴克官方給的回應簡直是無恥!
換成在美國他們敢、有膽子這樣說嗎?
只有在台灣才給出這種莫明奇妙的回覆!
 
還有,該事件發生在2008年10月,作者在12月才發佈該文。
便有人上去嘲諷說什麼:「有內情喔!一定是橋不好錢。」
是,又如何?
因為錢是給他不是給我,所以我就要認為他是敲詐?
所以我幫他是蠢的?
沒注意嗎?統一就在新聞中玩這技倆!
用一般人自私心態來讓別人認為苦主要求300萬是不合理的!
但就算我收不到一毛錢!我還是支持他!
因為我希望台灣的消費者整體身價能隨著一次一次給企業的教訓而有所提升!
而不是只片面的想到「這次」而已!
 
申訴要什麼?時間、金錢、精神!
要錢,只是基本中的一環!
你打官司不要錢?請法律顧問要不要錢?
放棄工作時間的機會成本是不是錢?
作者的健康精神損失是不是錢?......。
很多因素加起來是您的法律顧問給出某個金額建議的原因!
您很喜歡獅子大開口?您以為想開口就開口?
您法律顧問應該也會告訴您太OVER的金額法官也不會理的。
還有一點更重要!該公司有沒有「認錯」
如果該公司有企業該有的整體觀和道德觀,我的觀感會不同。
(該公司不能光說是員工疏失而認為自己無需負責太多!) 
但該公司給了什麼態度?
給幾張優待券、一盒蛋捲?算是同等咖啡和醫藥費吧?嗯?!
我X!說一句:「很抱歉!是我們不對!我們的疏失!」!
很痛苦嗎?不應該嗎?向大眾道歉以示負責,很難嗎?
如果是我,在協商已久的情況下得到這種狗屁回應:
一些吃的、折價券、還加上「該清潔劑是食品級」的屁話!
我也會翻臉!
錢,不用太多!起碼要能付醫藥費和表現心意。
但公開的聲明和道歉怎麼可以沒有!
 
沒有也可以,弄三杯那種咖啡自己「面不改色」喝下去就不計較。
辦得到嗎 (冷笑)
 
當然要告!當然要錢?!有什麼不對?
不然,它們還能給什麼?十年免費咖啡嗎?
我看該消費者恐怕也不要了...。
 
息事寧人?退一步海闊天空?
有多少廠商和無賴就看上消費者怕麻煩,
吃定你就只會息事寧人才一副可恥的嘴臉!?
退一步,你是海闊天空了!以為告人容易嗎?
以前我光是向微軟討該有的首發GAME就弄到身心疲憊!
但我還是咬牙撐到最後!WHY?
因為,我不想讓廠商覺得:
台灣的消費者都很好敷衍!只要會拖他們什麼法子都沒有! 
我一個人海闊天空,換來的是全台灣消費者的權益被貶低和踐踏!
 
很久以前,看過一個笑話:
有個人求職,面試後,一開始通知他沒錄取。
他大受打擊,消沉度日,喝很多酒,試圖自殺。
但過沒多久,公司又寄了通知,說前次錯了,他有被錄取,要他上任。
由於他在醫院,無法立刻赴職,便告知了自殺之情。
結果...:
A. 發生在台灣:
公司再次去函:您的抗壓性太低,本公司取消對您的錄取。
B. 發生在美國:
一堆律師主動去函,要求免費為他把該公司告到死!
因為該公司的作業疏失,讓他的權益受到嚴重損失!他一定會贏!

 
↑↑↑台灣百姓的權益也不過如此。
 
一堆人要求抽煙者有「抽煙的自由和人權」←這是基本生存之外的享受!
但別人基本生存權:維持健康的權利,為何可因少數人的享受而被剥奪?
對什麼是權利、義務、法律的觀念,台灣人真的太糟也太差了!
才會一直被媒體和政客的胡言亂語和似是而非的法律術語玩弄!
每次看新聞那些政客的放X都氣得半死!偏偏還很多人信,真是悲哀...。
所以索性也不看了,看有X用?
中華民國如果有一天亡國,絕對不會是因為中國,是因為自己。
 
強烈建議大家去看田中芳樹的「銀河英雄傳說」!
台灣自然沒有楊文理 (有也太可憐他了,什麼都看清卻只能死蹺蹺)
但台灣政客的嘴臉和同盟國的那些混蛋有什麼兩樣。
操縱百姓的王八和該死的特留尼希特有什麼不同!
如果也有個羅嚴塔爾就好了......。
 
又扯到別的地方了......XD!
 
========================================= 
後續: 
統一星巴克公開回應了,並坦承有疏失,不過刻意將問題焦點轉向為「該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這點讓人很反感,因為受訪目的表面是道歉,實際上是想要借媒體之手將問題焦點轉到錢上面!也就是說:「星巴克的道歉是做樣子的策略!」。突然說個 300萬出來,好像很多,但對統一這個大企業而言,非常少。報紙媒體不能明著和這大企業作對,言論多偏向統一。苦主就算要來錢,要怎麼用是他的自由!沒聽過國外有人會為求償者喝倒采的!要的錢多又如何?一時之仁到時換來的只有消費者永遠被漠視!況且,苦主提出這個金額應該也只是希望作為一個談判的點,卻被統一星巴克作為渲染的標的,佷差勁!本來我還想說以後也會再去星巴克,但這種回應出來,擺明的「依照台灣國情設計受害人」!X的!以後永遠不去!難不成不喝他家的咖啡會死啊!只有它家的咖啡是咖啡?事實上,我去只是買氣氛和服務!星巴克咖啡很多人說「不怎樣」。

還有個很好笑的事,統一的發言中說「清潔劑是食品級」,就有一堆人覺得無所謂!?老天!「食品級」的意思是:「適合給食器使用,不容易殘留」,不是說「這清潔劑可以作為食物來吃下去沒關係」耶!!不然找個統一哪個主管把裏面其中一個成份「NaOH」氫氧化鈉泡在咖啡裏喝下去啊!喝喝看嘛!我不相信這玩意兒是「食品」!玩這低級文字遊戲是在侮辱國人智商!
台灣的法律並沒有任何可以制衡企業的部份,消費者的權益宛似風中殘燭!此事件的重點不在苦主要多少,而是能建立起怎麼的範例!這樣大的疏失,統一就這樣輕鬆帶過嗎?美國給統一代理的星巴克招牌,就這麼沒有水準嗎?跨國企業的食品安全和流程管理,就是這副德性嗎?難怪台灣搞這麼久也只能是「開發中國家」,百姓思維和眼界都根本和別人不能比!消費者有沒有體認到「這不是個案,而是你我切身之事」?我看台灣還會當很久的「開發中國家」,只差衛生好點所以不會有小兒因為喝奶粉下痢而死! 
 
最後,雖然希望大家永遠別遇到這種事,但還是寫一下:
1. 如果遇到這種事,千萬不要讓對方帶走樣本! 
 一定要請衛生署的檢驗師在三方均在的情況下,當場分樣本和封條加封!
 整個都讓人帶走那什麼都沒有了!
2. 第一時間就要決定要不要提告!台灣人佷奇怪,晚告好像你就變成賊...。
 而且,對企業仁慈是對所有消費者殘忍!
 因為他們永遠不思改進!魚肉消費者!
3. 請第一時間就找懂法律的人諮詢該有的處理方法!
 就不會發生沒有做足應有檢查檢驗的事。
4. 若需談判,請為了自己的權益找個律師或懂法律的。
 不要自己輕率發言被人抓話柄!
 省這個錢可能讓自己灰頭土臉!
 還可能被對方抓住話頭反咬。
5. 由律師代言,沒有律師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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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就是呆,300萬是重點嗎,消費者的權力一點都沒有受到保障,
這幾天一直有年貨有農藥防腐劑過多的新聞,有誰關心,
每年都一樣,其實一直都是常態,你有聽說哪一家廠商大盤商或通路商因此倒閉嗎?
沒有就是沒有,
被查到頂多下架回收,回收去哪裡有人知道嗎?也是沒人知道.
我支持苦主據理力爭,一定要支持到底
這是一個案例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1326738&IssueID=20090118
市售花草茶 5成竟含農藥 超標220倍 大賣場下架退貨
不知道有誰喝過上述花草茶,我剛好喝過上述其中一種,
我大約是去年10月中買的,當我看到這新聞2009/1/18時,已經隔了很久了,
新聞中消保會是去年11月抽查,今年才公佈,不知道這樣是在保護誰?
想起來就火大,
因為不是在上述抽查縣市賣場購買,但是我詳細對了製造商與新聞中照片,都是一樣的,
所以我就打電話去<原購買大賣場>詢問如何退貨,結果一開始沒人知道,因為總公司沒通知,
經過一番溝通請他們去看水果日報,後來才讓我退貨,
天公保佑,我才喝不過幾次,也感謝大賣場讓我在沒發票和貨單情形下讓我退貨
其它的應該都被消費者下肚,所以無貨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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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同樣是台灣賣飲料的, 不用以美國標準啦
看看人家金車企業怎麼做三聚氰胺危機處理的,如何重新贏得消費者的信賴
*********************************************
2008/9/21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聲明啟事
堅持產品安全衛生,維護消費者的健康,是金車公司對產品品質一貫的要求。
因此,配合衛生相關法規及嚴密之品管標準作業流程,從原物料進廠之成分檢驗(包含農藥殘留等),到產品製程、成品檢驗,均進行最嚴格之管理。
大陸問題奶粉事件發生後,因該化學物質非正常產製流程中會生成或添加之成分,必須進行針對性檢驗,本於企業維護消費者健康之基本社會責任,金車公司採自主管理之精神,主動對所有產品進行檢驗,為此特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針對公司原料及成品,包含使用產自紐、澳奶粉之產品及使用大陸植物性奶精粉之產品,均進行成品全檢,茲將結果公佈如下:
一、 所有罐裝咖啡,25年來均使用來自紐澳產製之奶粉,不含三聚氰胺成分,敬請安心食用。
二、 部分沖泡式三合一產品,為確保多方原料貨源供應穩定,增加供應商,其中有部分使用來自大陸之植物性奶精粉,擬進行回收。
查2008年4月9日至2008年9月12日間製造之阿拉比卡三合一等七種沖泡式產品(曼特寧風味、藍山風味、焦糖瑪其朵、曼特寧二合一、阿拉比卡、法式香草、奶茶)及雞蓉玉米濃湯中,添加少量之植物性奶精粉,疑似有三聚氰胺反應,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符合法令規定,採取以下措施:
1. 已同步向主管機關衛生署報告,並基於維護消費者之立場,請求協助作後續處理事宜。
2. 已停止使用有疑慮之原料,主動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清查目前庫存數量,並依法作銷毀或適當之處置。
3. 立即通知全台各經銷商,除回收上述有疑慮期間之產品外,為讓消費者安心,市面上相同產品,亦將全面回收。
4. 透過今日記者會及相關媒體、公司網站週知消費者,與本公司聯繫辦理退貨及相關事宜。聯絡電話:0800-231-136、0800-017-345。公司網站:www.kingcar.com.tw,電子信箱:kingcar@kingcar.com.tw (回收地點請見下方「全省經銷商地址及聯絡電話」)。
5. 依據FDA(美國藥物食品管理局) 建議:三聚氰胺每日容許攝取量為0.63 毫克/公斤體重/天,以體重60kg之成人計算,其安全攝取量為37.8毫克/天。相關產品安全攝取量,參考說明請見下方「三聚氰胺每日容許攝取量」。
6. 本公司對不肖供應商在此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於相關事證確認後,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7. 對於消費者長期愛用並支持本公司,在此深表感謝!對上述產品造成消費者造成擔心,表達萬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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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金車企業是主動, 公開, 正式 以記者會的方式說明事情的真相 V.S. 星巴克是事發兩個月事情爆發,記者去堵星巴克, 發言人在門口心不甘情不願被採訪的(連開記者會的錢都省下來了)
第二:金車企業是花了幾千萬回收銷毀下架疑似含有三聚氰胺的產品 V.S. 星巴克是花三張咖啡券, 蛋捲一盒要打發消費者,回收是回收那一杯毒咖啡銷毀
第三: 金車企業主動對所有產品,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針對公司原料及成品進行檢驗 V.S. 星巴克連檢驗都不想檢驗(景氣有這麼不好,要做cost down 省檢驗費嗎) (還是不知道有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這種東西)
第四: 專家也說三聚氰胺每天每公斤體重吃0.63毫克以下就沒事,以體重60kg之成人計算,其安全攝取量為37.8 毫克/天, 問題是你我要不要喝一口 V.S. 連咖啡杯都腐蝕的清潔劑, 星巴克主管說這是食品級清潔劑喝了對人體無害??(毒咖啡不可怕,活的黑心產品比較恐怖)(那請董事長,總經理喝一口看看)
第五:金車透過記者會及相關媒體、公司網站通知消費者辦理相關事宜 V.S. 星巴克有官方的正式公布嗎, 當天不知道還有多少人喝到這杯咖啡(發布這個訊息,不要跟我說是消費者的責任)
********************************************************************
說真的我對這樣一個食品業龍頭和跨國企業處理態度真的覺得心寒, 也很納悶到底是哪些因素可以讓這樣的企業有肆無恐, 現在我了解了, 有一群消費者把這樣的處理態度,奉為標竿; 就算上法院勝訴,得到的懲罰性賠償也只是3倍的損失; 消保官,消基會並沒有強制的公權力; 衛生局呢?別傻了, 只要不死人就好了,只要不要被民意代表釘就好了; 那所謂的輿論媒體壓力呢, 沒有聳動的畫面,歹謝, 頂多一天的新聞而已; 鄉民呢?還在天真的以為,自己搖旗吶喊, 星巴克皮箱就裝錢來了(要錢的自己貼帳戶號碼上來); 所以我們只有自己祈禱, 吃到的東西沒有農藥, 沒有蟑螂, 沒有什麼狗屁倒灶的鬼東西, 萬一吃到了呢?只好學習義和團神功護體, 刀槍不入,百毒不侵的硬功夫; 不然還有一個阿Q, 反正醒來身體自己就排毒了!原來老祖宗真的是有智慧的!不然樓主怎麼會笨到焦慮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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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瞄0001.jpg
星巴克代表楊經理等五人,於2008/12/25至臺北市政府消費者保
護中心與本人進行第一次調處。

臺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嚴先生請星巴克代表針對此消費爭議本人
受害事件提出調處方案,不料星巴克代表竟毫無準備,無法主動提
出善意及賠償計劃。

且星巴克代表之一羅先生在會議中多次言語挑釁、情緒激動
充滿敵意。


本人於調處過程遭受二度傷害,
且領受到統一星巴克傲慢、毫無善意的惡劣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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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2008/10/22 上午10:22~10:51
統一星巴克捷運門市店長與一名男性店員到我工作地點回收毒咖啡的保全監視器側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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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星巴克咖啡含濃縮清潔劑受害等案 【是不爭的事實】
統一星巴克將濃縮清潔劑添加到咖啡裡加溫烹煮 【是不爭的事實】
統一星巴克派員前往當事人工作地點回收毒咖啡 【是不爭的事實】
統一星巴克主管在國泰醫院急診室不圖排減當事人受創狀況,卻一意遮
掩現況誤導醫生云當事人只誤食「一口」星巴克強調「食品級清潔劑」
對人
體安全無虞,企圖影響醫生判斷,錯過詳盡檢查之時機 【是不爭的事實】
統一星巴克允諾將儘速提供回收毒咖啡之檢驗報告予當事人,
至今仍未履行承諾 【是不爭的事實】
統一星巴克至今尚未向消費大眾公布已如何改善原作業流程,
可控制並確保日後不會有類似意外狀況傷及其他消費者 【是不爭的事實】
統一星巴克逕自向媒體公布未經當事人確認事項,
企圖抹黑當事人以避重就輕、模糊焦點 【是不爭的事實】
統一星巴克自媒體揭露此受害事件後,
至今依舊沒有回應當事人的基本訴求 【是不爭的事實】
統一星巴克自消保官介入調處此受害事件後,
至今依舊沒有回應當事人的基本訴求 【是不爭的事實】


本人受害後,第一時間只想確定統一星巴克咖啡因意外疏失添加的濃縮清潔
劑,經食用後確實對人體無害的具體證明,得以免除本人內心的恐慌,
並希望該企業能儘速確認有無其他消費者受害,本人動機單純無庸置疑。
然而,星巴克主管在急診室的諉過行為以及將毒咖啡回收後卻遲不履行承諾,
盡快將檢驗報告提供給本人,彼等枉顧該品牌愛好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非但未善盡保護義務,還接二連三密集的電話騷擾等惡劣行徑,
迫使本人不得不尋求消保官與衛生局的協助,
盼能敦促統一星巴克重視此事件的嚴重性。
會將受害事發過程公諸網路,是希望讓全國消費者藉此獲得提醒與借鏡,
倘若不幸遭遇類似消費受害事件,能懂得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自去年12/9本人將毒咖啡事件公布於此,
非常感恩所有網友正面反面的提醒與回應,
而今討論串已經與我當初的善意有所悖離,
所以我在此宣布,
日後我會將此受害事件的原委與真相及星巴克後續所做的回應,
以及許多網友善意且有建設性的提醒,一併收錄公布至我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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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晚上8點多我接到一通自稱是星巴克營業二區主管的王○凱經理打電話來,他表示爾後公司方面由他與我聯繫,我問他為什麼10/22那天我女兒都跟他們的區經理去到醫院了,怎麼什麼檢查都沒做就把她帶回公司簡直是草菅人命,同時跟他抱怨他們同仁的處理態度很過分很不人道,女兒受驚嚇的情況比想像中嚴重仍需治療,你們如此草率的處理態度高層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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